時 間:九十四年十月十二日(星期三)中午12時00分
地 點:醫學綜合大樓教務處會議室
出席委員:蔡銘川主委、許明照總幹事、、陳俊賢委員、金美君委員、林秋芬委員、林姿伶委員、黃雅莉委員、吳信義委員、盧盡良委員
請假委員:賴淑芳委員、許淑群委員
主 席:蔡銘川 主委 記 錄:林姿伶
報告事項:
討論事項:
第一案〝福利委員會組織章程〞修訂案
說 明:福利委員會改組已多年,章程有其時代背景應研擬修訂。
決 議:請行政組(林姿伶組長、許淑群、吳信義)負責研擬修訂。
第二案 進行改選福利委員,成立選務工作小組
說 明:福利委員一任任期2年,明年3月~4月時將進行改選。
決 議:1. 請企劃組(林秋芬組長、陳俊賢、賴淑芳)、行政組負責作業規劃。
第三案 本年度員工旅遊計畫。
說 明: 去年分一日旅遊與多日旅遊。
決 議:維持去年方式。
第四案 員工社團經費申請1.申請時程2.補助原則3.成立審查小組?
說 明: 本年度經費稍增,申請與審核比照去年成立審查小組。
決 議:通過,由活動組(黃雅莉組長、盧盡良、金美君)負責。
第五案、歲末感恩晚會活動
說 明: a. 歲末感恩晚會日期:01/17/06。
b. 歲末感恩晚會形式?
c. 歲末感恩晚會經費:40萬元。
決 議:1. 歲末感恩晚會日期暫定01/17/06。
2. 歲末感恩晚會經費今年度維持四十萬元。
3. 請學生社團加上員工名模服裝秀。
4. 本次晚會兼顧餐會及晚會為主歲末感恩晚會形式:由企劃組及活動組負責規劃,請於十一月中旬提企劃案討論。
臨時動議:
散會:下午一時三十分正
時 間:九十五年五月四日(星期四)中午12時00分
地 點:醫學綜合大樓前棟三樓會議室
出席委員:蔡銘川主委、許明照總幹事、陳俊賢委員、金美君委員、
林姿伶委員、許淑群委員、吳信義委員、盧盡良委員
請假委員:賴淑芳委員、黃雅莉委員、林秋芬委員
主 席:蔡銘川 主委 記 錄:林姿伶
報告事項:
一、上次會議討論決議案後續辦理情形如下:
1.第一案“福利委員會組織章程修訂案”,已經在九十五年一月四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;修改第五條,於原條文內容『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,由委員互選擔任之。』,後繼續加上『主任委員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』。
2.第二案“進行改選福利委員,成立選務工作小組負責改選案”,本案至目前尚未進行。今天繼續討論。
3.第三案“本年度教職員工旅遊計畫案”已辦理阿里山達納伊谷二日遊,因員工負擔部份旅費,所以經費使用63,785元,旅遊活動須再辦理。
4.第四案“補助員工社團經費案”,由於預定上下學期分別提出申請,因羽球社一直遲交致拖延下來,今天該社已提出,等一下大家來討論補助金額。
5.第五案、“歲末感恩晚會活動案”,承蒙全校各單位合作順利完成任務。
二、95學年度本會經費預算編列四十六萬七千元正,94學年為四十七萬元正。95學年度經費預算編列項目如下:
文具紙張等事務費雜支 5,000
會議餐費/場地費 12,000
非員工社團補助 50,000
員工社團活動補助 150,000
員工旅遊 250,000
合計 467,000
討論事項:
第一案 福利委員改選案。
說 明:福利委員一任任期2年,今年5月~6月時應進行改選。
決 議:1. 請主委負責公文呈校長核准改選,依簽呈由人事室負責員工選票、秘書室負責同仁投票處。
2.福委會委員負責開票監票作業。
3.單位需推派代表為候選人,如沒有推派則由單位主管為單位代表候選人。
第二案 本年度員工旅遊辦理計畫案。
說 明: 前次員工旅遊報名人數只有預估一半,預算還剩不少。
決 議: 1.繼續辦理二日遊或三日遊各一次。
2.每次補助8萬方式。
第三案 員工社團經費申請補助決定案?
說 明:本年度經費稍增,審查小組並未做出決定,請委員決定補助額度。
決 議:1.依補助原則:
(1)全額補助社團租用學校的場地租用費。
(2)另依社團成員數,補助1000元。
2.依上述原則,社團補助經費如下:
(1)羽球社 20000元(場地費10000元;會員人數10名)。
(2)游泳社 51000元(場地費10000元;會員人數41名)。
(3)網球社 40000元(場地費 0元;會員人數40名)。
3.近期請社團提出申請。
臨時動議:
第一案、96年歲末感恩晚會經費歸列於福委會95學年經費預算內,經費的預算額度應編列多少,請大家討論案。
決議:1.以教職員工數每名1000元為基準申請。
2.教職員工數請人事室提供予會計主任,於預算會議內提交上級長官參酌。
散會:下午一時三十分正
福利委員會工作紀要
| 時間 | 工作紀要 | 備註、檢討 |
|---|---|---|
| 89/05/12 |
開會: 1.推選主任委員、總幹事及委員任務分組 2.問卷調查教職員工福利措施之期望 |
1.主任委員當選人:蘇慶華教授。 2.問卷請陳品玲委員負責。 |
| 89/05/23 |
舉辦『北醫四十週年校慶教職員工卡拉OK初賽』圓滿成功
|
1.林源峰、曾櫻枝、沈盛達
分獲前三名 2.參賽者卡拉Ok歌曲VCD購買不易,宜補助請其自備 |
| 89/06/01 | 與附醫、萬芳醫院及學生會共同舉辦臺北醫學院40週年校慶卡拉OK決賽 |
萬芳醫院 郭妍希小姐獲得冠軍 圓滿成功 |
| 89/08/03 |
開會:討論年度計劃 (分配調查各項福利措施) |
1.因總務長人事更換,主任委員需重新改選。 2.會議改為委員座談會自由討論會;分配委員負責之工作。 |
| 89/10/16 | 8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
重新改選主任委員 當選人:陳俊賢主任。 |
| 89/09~89/12 |
開設手語、國際標準舞蹈班、卡拉OK、讀書會等教學。
|
1.員工參與的時間與教學時間不易配合。 2.檢討後改由有興趣員工自組社團,福委會給予補助方式較為合宜。 |
| 89/12/04 | 8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訂定89學年度活動等計劃,包括旅遊與歲末聯歡晚會籌劃 |
| 89/12/28 | 89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規劃歲末聯歡晚會節目 |
|
90/1/19
|
本校歲末聯歡餐會--假空軍官兵活動中心---龍濤園餐廳舉辦。 穿插餘興及摸彩節目—變裝秀 |
1.迎向新世紀晚會。 2.籌辦中開過多次大大小小協調會議。 |
| 90/02/21 | 參與附醫福委會辦戶外專題南庄、獅頭山一日之旅 | 10位員眷參加。 |
| 90/3/31 |
行政會議通過 ”教職員工社團補助辦法” |
90年6月2日網路公佈 90學年度起實施 |
| 90/04/02~03 |
辦理員工合歡山廬山溫泉二日遊 登合歡山主峰與石門山 |
86位員眷參加,行程緊湊但歡喜圓滿。 |
| 90/05/02 | 89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
通過員工社團補助實施日期。 下學年度預算計劃申請。 辦理 ”暑假龜山登島與賞鯨豚活動”。 |
| 90/6/1 | 慶祝校慶暨母親節園遊會發放每位員工摸彩券乙張 |
~~~請員工踴躍參加園遊會~~~~~
|
| 90/6/16~6/17 | 布袋海鮮~七股瀉湖、鹽田~關子嶺泥水溫泉~白河賞蓮-東山採荔枝二日遊 | 45位員眷參加,景點風光極佳,非常適合週休二日之遊。 |
| 90/7/09~7/31 | 辦理員工子女暑假網球訓練營 | 教練:何國龍擔任 |
| 90/8/15 | 東北角賞鯨與龜山島一日遊 | 43位員眷參加 |
| 90/8/16 | 東北角賞鯨與龜山島一日遊 | 35位員眷參加 |
| 91/1/12 | 本校歲末聯歡餐會--太平洋崇光百貨崇軒粵式茶樓舉辦 | |
| 91/3/2~3/3 | 辦理員工春季溪頭日月潭二日遊活動 | 88人 |
| 91/03/18 | 公告優惠商店訊息 | |
| 91/05/13 | 辦理福利委員會票選 | 任期二年 |
| 91/5/21 | 參訪白蘭氏公司 | 43人 |
| 91/10/23 | 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訂定91年活動計劃 |
| 91/11/21 | 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
迎新送舊餐會 規劃91年活動計劃及規劃歲末聯歡晚會節目 |
| 91/12/7 | 參觀「故宮博物院」「乾隆皇帝的文化大業」特展 | 陳瑞玲老師導覽 |
| 91/12/12 | 與台北市私立樂樂托兒所簽約 | 教職員工子女(含兩院)入學優待 |
| 91/12/12 | 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歲末聯歡晚會節目活動規劃 |
| 91/12/26 | 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歲末聯歡晚會節目活動規劃 |
| 92/1/8 | 9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歲末聯歡晚會節目活動規劃 |
| 92/1/17 | 本校歲末聯歡晚會節目 | 在新建體育館舉行 |
| 92/03/27 | 公告教職員工社團填表申請活動補助 | |
| 92/5/14 | 預防SARS購買N95口罩及溫度計發給員工 | |
| 92/6/5 | 9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6月與暑期員工旅遊規劃 |
| 92/07/16 | 員工關霧一日遊 | 31位員眷參加 |
| 92/07/29~31 | 員工南迴鐵路、花東海岸三日旅遊 | 31位員眷參加 |
| 92/08/18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92年活動計劃與三節發放之百貨公司的禮券 |
| 92/10/30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學校歲末聯歡晚會模式 |
| 92/12/27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92學年度歲末聯歡晚會討論案-日期、方式、進行步驟 |
| 92/12/12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場地、節目、摸彩及攤位等事項 |
| 92/12/18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歲末聯歡會攤位當天之場地位置、燈光,帳棚佈置;晚會會場佈置費之預算。 |
| 93/01/06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場地、節目、摸彩及攤位節目組事項 |
| 92/12/29 | 辦理「遺失物義賣」活動 | 義賣所得23495元 |
| 93/01/08 | 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會議 | 討論歲末聯歡事宜 |
| 93/01/13 | 代辦優惠商品-員工購買台鹽生技產品 | 透過施富金主任 |
| 93/01/14 | 9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七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依工作分配表各組報告討論案 |
| 93/01/16 | 本校歲末聯歡晚會-古早味小吃、雞尾酒會與晚會(提高獎項) | 在新建綜合大樓與杏春樓禮堂舉行 |
| 93/02/04 | 員工寒假 向天湖、南庄 單日旅遊活動 | 129位員眷報名參加 |
| 93/03/04 | 9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委員選舉與社團補助工作小組 |
| 93/04/09 | 員工投票選舉福利委員 | 選出六位教師代表二位職員代表 |
| 93/04/20 | 代辦優惠商品-員工購買台鹽生技產品 | 透過施富金主任 |
| 93/05/17 | 9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福利委員會會議 | 討論員工社團補助,迎新送舊。 |
| 93/06/01 | 鼓勵員工成立游泳社 | 約50員工參加 |
| 93/07/25 | 計劃辦理荖濃溪泛舟 | 因7/2水災停辦 |
八十九學年度~九十學年度福利委員名單
陳俊賢委員、蔡銘川委員(兼總幹事)、林秋芬委員、白碧玉委員、李美賢委員、陳建志委員、陳品玲委員、江漢聲委員、張大邦委員、陳玉華委員、林恩德委員
九十一學年度~九十二學年度福利委員名單
陳俊賢主委、蔡銘川委員(兼總幹事)、白碧玉委員、簡怡雯委員、陳品玲委員、王美雲委員、王靜瓊委員、李顯章委員、葉錦瑩委員、吳信義委員、賴淑芳委員
九十三學年度~九十四學年度福利委員名單
蔡銘川主委、許明照委員(兼總幹事)、陳俊賢委員、金美君委員、林秋芬委員、林姿伶委員、黃雅莉委員、吳信義委員、盧盡良委員、賴淑芳委員、許淑群委員
九十五學年度~九十六學年度福利委員名單
許淑群主委、蔡銘川委員(兼總幹事)、吳信義委員、陳俊賢委員、周敦穗委員、邱弘毅委員、陳明珠委員、張碧真委員、林恩德委員 、蘇慶華委員、賴淑芳委員
九十七學年度~九十八學年度福利委員名單
張清泉主委、蔡銘川委員(兼總幹事)、許淑群委員、吳信義委員、賴淑芳委員、王界智委員、張碧真委員、沈盛達委員、蔡銘川委員、馮琮涵委員、沈芯伃委員、劉得任委員
83.09.07 行政會議通過
83.10.05 校務會議通過
89.01.26 行政會議修訂通過
89.02.16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95.01.04 校務會議修訂通過
第一條 本校為增進教職員工福利,特組織「福利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為規範本會之運作,特訂定「福利委員會組織章程」(以下簡稱本章程)。
第二條 本會之宗旨為:「提升教職員工福利品質、促進高品質低價位消費服務及輔助各項活動」。
第三條 本會任務為促進教職員工福利事項之規劃、協調與執行。
第四條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,總務長、會計室主任、人事室主任為當然委員,餘由教師代表(教師、教官)六名及職員代表(行政人員、技術人員、助教、技工)兩名共同組成;委員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委員之遴選經系所、處、室、部推派人選,由全體教職員工票選產生。
第五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,由委員互選擔任之。主任委員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
第六條 本會委員得依實際需要分設左列三組,並各置召集人一人。
一、行政組:負責經費運用及一般行政事務。
二、活動組:籌辦及輔助各項福利活動。
三、企劃組:規劃年度活動、監督服務品質、推廣福利措施及開發優惠商品等事項。
第七條 經費來源:依本校年度預算編列程序編列。
第八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,協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,總幹事由主任委員提名經委員會通過後聘兼之。
第九條 本會委員為義務職,但總幹事得酌發工作津貼,必要時得視財務及業務需要,僱用專責人員。
第十條 本會為策進福利之組織,有關福利事項之建議,得簽請校長核定,由相關業務單位執行之。
第十一條 本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員連署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十二條 本章程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